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临时性纳入医保,这类人建议连测5天→
近日,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九版)》,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科学精准、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及时调整优化医保相关政策。
一是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地方拟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函》(医保办函〔2022〕11号),持续规范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抗原检测服务的价格政策。
各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工作,积极推动挂网采购并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同时加强测算和监测,协同推进价格、采购、支付和信息系统改造各项工作。
▲广州药店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
二是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对《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药品,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相关要求,将其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调出且不在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发布之日起停止医保支付。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新增药品挂网工作,对于尚未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先在线下采购应急使用。
《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
▲普通人群不建议随便使用抗原检测
3月1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明确指出,抗原检测适用人群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伴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5天以内的人员;
第二类隔离观察人员,包括居家隔离观察、密接和次密接、入境隔离观察、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人员;
第三类是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
这类人建议连测5天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介绍,对于居民个人来说,如果你怀疑自己接触过感染者、到过高风险场所,觉得不放心、身体又有些不适的时候,自己就可以连续在家测一测。
单次的抗原检测是不能作为判定依据的。因为抗原检测法的灵敏度较低,在病程早期可能会出现检测阴性的结果,导致漏检,所以一定要连续测5天。
出现结果需第一时间报告社区
自我检测后,如果是阴性结果,使用试剂盒自带的密封袋把试剂盒包好,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即可;
假如出现阳性结果,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由社区三人小组上门采集核酸;
如果核酸检测结果确认阳性,则进入到感染者管理的流程,使用过的抗原试剂盒装入密封袋一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文章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广州发布
投稿邮箱:gdpf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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